根据上级通知,现将2013年清明节放假安排如下:4月4日(星期四、清明节)至6日(星期六)放假调休,共3天。4月7日(星期日)上班。 节假日期间,各部门要倡导健康文明的祭扫方式,并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、保卫等工作,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,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。